读者入馆须知

点击量:2054

读者入馆须知(修订)

        图书馆是学校重要的学习场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 为了保持馆内安静、整洁、优美、有序的学习环境, 到馆读者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凭本人的有效证件(校园卡、借阅证、学生证等)入馆。证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冒用。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入馆,严禁在馆内吸烟。
       三、着装整齐,举止文明。禁止穿背心、拖鞋等入馆。
       四、保持安静。请勿在馆内大声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在阅览区内接打电话。
       五、爱护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或乱扔废弃物,不在阅览区内用餐或吃零食。
       六、爱护书刊资料和设备设施,禁止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设施。
       七、禁止用物品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和其他公共设备。
       八、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九、妥善保管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十、读者离馆时请自觉检查是否携带有未经办理外借手续的书刊资料。
       十一、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十二、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