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尊严
基因编辑
康德尊严观
自律
摘要:
基因编辑技术因其精确度高、可操作性强、市场价值巨大等特点,已然成为了生物科学研究领域炙手可热的工具。该技术主要分为基因治疗与基因增强、体细胞基因编辑与生殖系基因编辑,其中,基因增强与生殖系基因编辑引发了诸多讨论和质疑:人的尊严问题、可能会威胁尊严主体的生命尊严权的技术安全问题以及可能会破坏维护尊严权利的社会基础的公平正义问题。可以说,在基因编辑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该技术对于人的尊严产生了严峻的威胁,这也就使得人的尊严问题必须被重新重视起来。本文把被称为西方哲学“蓄水池”的康德的尊严观作为对基因编辑尊严向度伦理分析的理论依据。面对学界对于基因编辑尊严向度的“尊严反对论”和“尊严自主论”两种对立观点时,通过强调人因具有自律潜能而先天平等享有“源始的尊严”,以及强调人因德性修养程度不同而实现具有差异性地“实现了的尊严”的划分对其进行分别分析,尝试找寻到基因编辑技术在一定限度内的合理性与正当性。首先,基因治疗将人不仅仅视作手段,也将人视作了目的,在保障人的生命尊严权的前提下,人的源始尊严将得到有效维护。其次,在未来技术成熟的前提下,基因增强因走出基因决定论而不会绝对地加深社会的不公,加之人可以通过后天修养德性而配享更多的尊严,进而获得更多尊重,反过来也证明了基因增强尊严向度的一定合理性。而后,针对与尊严密切相关的技术安全问题以及公平正义问题,基于康德尊严观对其进行建议,为促进基因编辑的良性发展提供启示:在宏观层面上,建议重思“善生”的伦理目标与基因编辑的关系,加强基因编辑工作者与使用者的道德建设,特别是对基因编辑工作者进行责任教育,使基因编辑工作者的价值理性回归,也建议通过健全风险评估与监管体制建设以防止基因编辑技术触及红线,从而保障人先天平等的生命尊严权,人又在此基础上能够修养德性而配享更多地“实现了的尊严”。在微观层面上,即为基因编辑技术在具体研究与应用中提出建议:一是建议大力发展以治疗手段弥补人的先天差距的基因编辑技术,从而促进社会公平,以维护人本应具有的平等的尊严;二是建议将基因增强约束在法律与伦理的共同制约中,促进社会正义,从而保障公民的自由、平等与独立的权利,也就是在捍卫人民的尊严;三是建议以制度规制限制基因编辑技术的已有与潜在的风险,为脆弱群体争取更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从而捍卫人的源始的尊严,也为基因编辑技术自身的良性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