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自动化行政
正当程序
行政程序
数字法治政府
摘要:
当今世界,数字技术越来越多地被嵌入公共行政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办事效率,推动了行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体系化发展,但也潜藏着对正当程序的侵害风险,形成自动化行政的高效便捷与正当程序所维护的程序公正之间的冲突。在自动化行政程序中,技术程序难以与传统程序理论在时空观、权力观和人际观上形成耦合,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均面临着挑战。因此,在自动化不断深入各类行政行为的当下,坚持正当程序的要求,缓解自动化行政的“数字化”和正当程序的“法治化”之间的张力,有效地指导行政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基于此,需要在传统正当程序的基础上,从彰显数字时代公民主体地位的角度出发,利用技术性正当程序理论加强对公民的赋能,使公法的调控技术和调整方式与新的社会治理需求深度契合。总体而言,以自动化行政程序的特点和正当程序相关理论,对自动化行政中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进行分析,在不放弃自动化带来的益处的前提下,在传统正当程序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程序性保障。首先,引导算法设计者使用逻辑清晰,易于理解的算法模型,并促进自动化行政设备的相关信息公示与吸引多元主体参与算法标准共建,以规范算法设计研发,提高自动化行政程序的参与性。其次,利用人机互动创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并赋予相对人要求与行政主体直接沟通的权利,实现充分告知、有效交流,确保个人享有充分的陈述申辩权,提高个人对自动化行政程序的理解与信任。最后,利用算法备案、过程记录等方式强化自动化行政内部过程信息的可溯、可知;设立中立性专门机构促进自动化行政外部监督过程的多元、专业。同时,进一步规定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等内容,以完善自动化行政救济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