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新疆少数民族
农村女性劳动力
转移就业
摘要:
近年来,伴随新疆援建工作力度的加大,新疆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城镇化也随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根据2019年新疆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止2019年底,新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升至51.87%。但与《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提出的发展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即到202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8%,2030年城镇人口比重达66%至68%,因而新疆城镇化进程还任重道远。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显示,新疆农村劳动年龄人口882万人,女性劳动年龄人口424万人,而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年龄人口为340万人,占比80.19%。因此,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滞后是影响新疆城镇化的重要因素之一。与此同时,新疆是全国贫困县数量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省份之一,相较于社会兜底与各种补贴救助等扶贫措施,就业扶贫更具有稳定性、可持续性与长效性。因此,妥善解决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既是加快新疆城镇化进程,推动新疆经济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也是新疆打赢与巩固脱贫攻坚战,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本文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实证研究的方法,综合运用人力资源开发理论、劳动力转移理论等,选取新疆和田地区、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伊犁地区和阿勒泰地区的400位少数民族农村女性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分析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转移就业和转移意愿的情况,并采用二元Logistic模型,从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制度因素三个维度选取变量,从是否发生转移和是否愿意转移两个方面,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及转移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合理有效转移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发现,新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存在文化素质偏低、就业层次不高、劳动技能缺乏等问题,文化程度、国语水平、户籍制度等因素,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就业行为,限制了她们就业行业、收入和发展空间。为促进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劳动力合理有效转移,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要提高女性就业意识,提升女性人力资本;二是要完善女性就业政策;三是要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增加转移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