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明代
云南
少数民族
女性地位
摘要:
云南位于我国西南边疆,少数民族众多,语言文化各异。尽管元明以降,中央王朝在云南部分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政策,特别是明代军屯的实施和大量汉族移民的迁入,云南逐渐变成了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的杂居地,受中原文化影响日益加深,但明代云南仍保留了很多社会经济、文化习俗等方面的独特性。这使得明代云南少数民族女性表现出了不同于中原地区女性的特质,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等方面享有更高的地位。在政治上,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可以跻身政治舞台,承袭土官职位、参与朝贡并带兵作战,享有朝廷所赋予的承袭权、朝贡权和军事权。她们不用倚附丈夫或儿子的功劳而获得朝廷的封赠,凭借自己的能力,同样可以获得朝廷的诰封与赏赐。在经济上,她们可以依靠自己的嫁妆与赏赐来积累财富,自主决定将钱财用于何种消费;她们需要和男性一同参与劳作,甚至自己完成劳作,凭借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她们可以不用在乎礼制的束缚,参与集市贸易以供其家;她们也可以凭借自己的纺织技艺,养活自己和孩子。在财产继承上,她们比中原妇女享有更大的财产继承权,部分民族的女性甚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在婚姻上,出于政治利益的考虑,少数民族上层女性的婚姻自主选择权可能会受到限制。一旦缔结婚姻关系,她们在婚姻中权利也较大,可以参与到政治事务中,地位也比较高。而普通女性在婚姻中更是婚恋自主,恋爱与婚姻的选择交由自己做主,虽然会受一些传统习俗的影响,但婚恋自主是主线。也因为受传统文化和宗教的影响,傣族女性在婚姻中地位较低,而罗罗、沙人、麽些与和泥的女性在婚姻中则地位较高。在教育上,少数民族女性也会受到儒家文化的影响,以中原地区那一套教育内容灌输于自己的子女;她们也会受到汉族妇女贞节观的影响,或多或少的出现节妇、烈女现象,但不会像汉族妇女那样偏激。在受汉文化影响较少的区域,少数民族妇女也仍然保持着她们野性的自由。明代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在政治、经济、婚姻及教育等方面地位均较同时期的中原女性更高,可见明代云南少数民族女性地位要高于中原地区汉族女性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