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苗族
报效六村
婚姻习惯法
婚姻纠纷
互动路径
摘要: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是我国苗族人民的主要聚集地,台江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苗族人数占全县总人数的98%,被誉为“天下苗族第一县”,苗族作为我国古老的民族之一,在长期的历史斗争中生存下来,经过千百年历史的洗礼,形成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及习惯,婚姻是苗族人民必不可少的生活方式,传宗接代是其主要目的。苗族婚姻生活有着自己独特的方式及习惯,如结婚的方式,通婚的条件、禁忌婚,离婚等都有着独特的规则及调解方法,虽然没有文字将其记录下来,但是该习惯经过长期而反复的使用,历经世代相传从而深深的印在苗族同胞的脑海里。报效是报效村、阶薅村、岩寨村、南你村,新寨村、南江村等六村的统称,苗族因地域的差异致使在语言与生活习惯而有所不同,以上六村地理位置比较集中,语言及生活习惯相同,被当地政府及其他区域苗族同胞统称为报效。以上村寨,距离县城较远,人民生活朴素、心地善良,苗族文化得到较好的保存,当地人民仍然过着苗族传统的生活方式。苗族婚姻习惯法,一直以来都被苗族人遵从,也没有人愿意去打破。其内容即有善良风俗如男女双方约会即“游方”、结婚庆祝仪式、“结婚彩礼”等,也有恶俗如包办婚,异族不婚、鬼俗禁忌、蛊俗禁忌等,后两种一般是不能通婚的,几千年来部分苗族人一直受到此种恶俗的压迫与歧视。新中国成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无神(鬼)论在我国产生重大影响,有鬼论曾在苗族地区受到严厉的打击,但是对于苗族而言,鬼神观念并为得到消除。相反,鬼俗禁忌却得不到较好的改善,反而成为报复的一种方式。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在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教育下,苗族同胞文化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本族青年男女都纷纷往沿海一带打工,同时,眼界也得到大开,另一方面,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及法制宣传,年轻人的法律意识不断得到增强,在婚姻缔结上自由婚的要求不断增多,包办婚与异族不婚受到冲击。本论文由引言、正文、结语构成,其中正文包括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论文的选题目的、意义及完成本论文而采用的调研方法及写作过程。正文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报效苗族婚姻纠纷解决机制的内容,具体而言包括恋爱习惯法、结婚习惯法、离婚习惯法;第二部分为苗族婚姻纠纷解决机制的运行:婚姻纠纷解决机制的转型、结婚纠纷、离婚纠纷的具体解决程序及依据;第三部分为苗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和互动路径:通过调研得出的苗族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进行对比,分析两种解决机制中存在实体与程序上的冲突,寻求对接点来实现两种法律之间的互动;第四部分为苗族婚姻习惯法的价值。本论文主要以报效六村为调研点,通过访谈寨老和村委会成员了解本族人民在婚姻习惯方面存在的特点及问题和婚姻纠纷的表现与解决的方式,来分析此种习惯法存在的价值与不足,将其与我国现行婚姻法等国家法进行对比,找出两者存在的冲突表现,试图将当地婚姻习惯法与国家法结合,构建多元婚姻纠纷解决机制并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