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陕甘宁边区
婚俗
婚姻法
冲突
摘要:
习俗作为长期存在于民间用以调整特定地区人们的权利义务分配,并为社会成员普遍遵从的“生活准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在社会秩序规范中,习俗一方面配合国家法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习俗又可能与国家法相抵触、冲突,因此,如何协调习俗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人类社会所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法制建设中制定婚姻法,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新婚姻观念,反对父母包办、买卖婚姻等封建婚姻观念。然而,新的法律观念的实现并非简单通过立法就能够达到,在相对封闭、落后的陕甘宁边区,传统习俗仍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对人们关系起到重要的调整作用。结果,新的婚姻观念和法制在陕甘宁与传统婚姻习俗碰撞,掀起了一场大的社会变革和社会激荡。本文着眼于陕甘宁边区特殊的历史背景,通过对陕甘宁边区婚姻习俗和婚姻法律史料的收集整理。从相关概念与理论、陕甘宁边区的婚俗和婚姻法律具体内容,史实案例等几个方面对陕甘宁边区婚姻法与婚俗在调整婚姻家庭纠纷中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论述了陕甘宁边区政府在婚姻纠纷裁断中如何适用法律与习俗,以及在习俗和法律冲突情况下如何协调二者关系。通过对陕甘宁边区婚姻纠纷中法律和习俗适用分析,得出在社会关系调整中重视习俗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协调,重视习俗在社会秩序维护中的作用。